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25 17:43:00 点击数:
各中小学:
现将沪宝消防委(办)【2013】17号《关于贯彻落实市教委等5部门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举办2013年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若干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暑期工作安排贯彻落实。
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5日
附:沪宝消防委(办)【201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