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18 23:00:17 点击数:
各教育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机构设在区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中心,值班电话(传真):56123055。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