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17 23:56:02 点击数:
各学校:
现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通知》(沪工商合〔2013〕213号文)转发给你们,望各校根据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