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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档案学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2013年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局办27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17 19:07:02 点击数:

各理事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基教、职教系统档案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档案学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2013年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参考

(一)“三个体系”建设与学校档案事业发展。

本专题包含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应用,“三个体系”的内涵与建设策略,学校档案室在“三个体系”建设及服务大局、服务学校、服务师生中的地位、作用和实现途径,档案资源建设的新举措、新手段,档案管理与服务机制创新,档案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档案整理、鉴定与利用工作。

本专题包括档案整理方法与操作流程的改革创新,档案鉴定的理论、方法、标准与工作程序,档案利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档案开放利用的新途径,档案划控的原则、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三)档案编研与档案文化建设

本专题包括档案编纂工作的规律与特点、档案编纂工作的成果与经验总结、档案编研与档案文化建设的关系、学校档案室的文化功能、档案文化传播和校园文化建设、档案文化产品的开发等方面的内容。

(四)档案保护工作与安全

本专题包括档案保护工作的新经验、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重点档案、重要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的保护环境与特藏装具,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

本专题包括数字档案馆(室)探索与实践、档案数字化技术与标准、电子文件管理的研究、档案数据库与档案网站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参评论文要求

(一)作者可根据各专题的相关内容,自选题目撰写论文。

(二)应征论文要论点明确,论据准确,层次清楚,文理通顺,逻辑性强,有实践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三)论文书写顺序:题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四)论文正文为四号宋体,一般不超过三级标题,一级标题使用“一、二、三------”方式标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方式标注,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23------”标注,宋体,接排。论文电子文件的文件名以“作者姓名-论文题名”方式编排。

(五)论文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以Word格式投稿。

(六)参评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参加对象

基教、职教系统档案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四、评审办法

本次征文由上海市档案学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组织评选,分为初审和复审。

(一)初审:由各理事单位对本区县提交的论文进行初审,并推荐3-5篇优秀论文进入复审。

(二)复审:由理事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理事单位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

五、论文奖励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并设优秀组织奖。学会将向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向有关专业刊物推荐获奖论文。

六、时间安排

(一)征文截止日期为2013915。作者应在截止日期前将论文送交各理事单位。

(二)各理事单位报送推荐论文截止日期为20131015。报送纸质文稿的同时提交电子文稿。纸质文稿要求用A4纸打印,“单位、作者”等信息只填写在“征文登记表”中(见附件),不要出现在文稿中。

(三)11月底,完成复审,确定名次,择期召开总结交流会议。

七、组织领导

各理事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区县基教、职教系统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撰写征文稿件,并认真把好征文质量关,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征文活动取得实效。

 

 

          上海市档案学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

                2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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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学会基教、职教档案专业委员会

2013年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

 

报送单位:

序号

作者

姓名

单位(部门)

论文题目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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