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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局办24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05 23:50:35 点击数: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61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三级幼儿园)排查整治覆盖面必须达到100%

各学校要对照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学校教职工任职资质;

2、学校临时聘用(试用)人员的资格和程序;

3、学校技防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4、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情况;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各校将排查整治反馈表于614日前寄教育局综合科A119室,地址:宝杨路158号,邮编:201999

宝山区教育局

201365

 

附: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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