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04 18:01:50 点击数:
各单位(含镇管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含镇管学校)车辆的管理,应上级国资中心要求,现开展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车辆核定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所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交至教育局A102室,或传真至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请各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证件材料,如证件过期,请换证后再作递交。
联系人:郭丽芳 联系电话:66592596
传 真:66592901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