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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本市户籍验证合格儿童报名工作的通知(局办2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28 00:39:53 点击数:

各镇教委、学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现对非本市户籍验证合格儿童确认报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各镇教委、学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安排通过“两证”查验儿童入学的具体操作办法。各学校按照镇教委和学区的调配方案,做好接受报名安置的准备工作。(个别调配单样式见附件1

二、        根据市教委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各镇教委和各学区于530将通过“两证”查验后的名单盖章后交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531名单下达各学校。6364通知家长。68通过两证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正式报名。学生报名信息网上录入工作,基教科将另行通知再操作。

三、        持有本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房产权为孩子父母的对象(其它均不认可),于67日前到各镇教委或学区申请登记,教委或学区审核两份材料:1、房产证明;2、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符合条件可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        69,各学校将报名信息确认汇总表上交镇教委或学区。610各镇教委或学区将各校汇总表上报局基教科。(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五、        各镇教委、学区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咨询,上访接待工作,努力宣传好政策,化解各种矛盾。如有突出问题请及时上报。

 

附件1点击下载  附件2点击下载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20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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