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30 16:57:46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上海市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关于开展“魅力汉语”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比赛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区学生语言应用能力,宝山区语委、宝山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13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之“魅力汉语”青少年语言应用能力比赛,现将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主题
1.亲情中华 魅力汉语
2.中国梦 少年梦
二、参赛对象
1.幼儿组:幼儿园大班至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参加自我介绍、中华经典诗词朗诵和讲故事比赛。
2.少年组: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参加汉语言文字及汉语文化知识网络答题竞赛、口头作文比赛。
3.青少年组:预备年级至初三学生。参加汉语言文字及汉语文化知识网络答题竞赛、口头作文比赛。
三、比赛内容、程序及形式
(一)初赛:网络比赛
由各校自行组织,
1.幼儿组:自我介绍、中华经典诗词朗诵比赛。通过专门网页上传相关声频文件,时长1分钟。
2.少年组:汉语言文字及汉语文化知识网络答题竞赛。
3.青少年组:汉语言文字及汉语文化知识网络答题竞赛。
(二)复赛
各组别初赛优秀者可进入复赛,复赛由市语协统一组织,6月下旬进行,进入复赛者赴市参赛,通知由市统一另发。
1. 幼儿组:讲故事比赛,内容自选,时长3分钟内。
2. 少年组、青少年组:口头作文比赛,内容可赛前自拟,要求围绕以上主题自行命题,体裁为叙事记叙文
各组别优秀者可进入半决赛、决赛,由市统一组织和通知。
四、比赛评判标准和要求
(一)幼儿组
1.自我介绍、诵读比赛(初赛):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内容完整。
2.讲故事比赛(复赛):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表演生动,表情、态势适当。
(二)少年组、青少年组
1.网络答题(初赛):按答题准确率排序。
2.口头作文比赛(复赛):主题鲜明,层次清楚,内容完整,有故事性;口齿清楚,声音响亮,普通话标准;基调准确,停连、重音等处理正确;表情、态势适当,有一定表现力。
五、比赛设奖
(一)各组别分别评选入围奖(进入复赛)、优胜奖(进入半决赛)若干,颁发市级证书及奖品。
(二)根据各校参赛人数和成绩评选县级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评选作文和口语比赛优秀指导老师若干。
六、比赛报名
各组别登陆以下任一网站(不可重复)可报名,幼儿组将网络声频文件上传,少年组、青少年组参加网络答题后即获参赛资格。比赛不收报名费和参赛费。
1.市语协网站http://ywgx.shyywz.com;
2.精锐教育网站http://www.lsmart.org;
3.诵苑网站http://www.songyuansh.com。
附件:参赛指南
宝山区教育
宝山区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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