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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的通知(局办2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22 16:40:07 点击数: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经研究决定,对非本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630日前完成补办两证手续并符合入学要求的,由所辖镇、学区统一集中登记审核及统筹安排,学校不再个别受理登记。学校在接受咨询过程中发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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