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宝教通知 >> 教育通知

关于进一步作好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证验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局办2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17 00:19:13 点击数: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各镇教委:

   一、 近期工作中发现,因学校读卡机或者居住证老卡换新卡等问题,无法通过读卡机读出有关信息,造成了外来子女不能顺利报名。为了确保社会稳定,经于公安局有关部门协商对持有效居住证的来沪人信息提出如下认定办法:

(一)来沪人员提供居住证受理中心出具“居住证件信息认定核实表”(具体样式见附件1)。

(二)来沪人员提供居住证受理中心出具的证件持有人“历史信息”所记载的记录(具体样式见附件1)。

(三)以上两份材料分别盖有“派出所调查材料专用章”后加盖骑缝章有效,并请登记学校收下原件备查。

二、《上海市宝山区非本市户籍两证审核备案汇总表》由于复查需要新增就业证持有人身份证号信息,请各校下载后以此表为准(原表作废),填写相关信息后于520日上午上报各镇、学区。

附件1居住证认定样式

附件2上海市宝山区非本市户籍两证审核备案汇总表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2013516

  • 沪ICP备
    10030286号-3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Copyright 2018 Shanghai Baoshan District Education Institute All Right Reserverd

地址:宝山区宝林路29号 邮政编码:201999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36210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