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08 22:55:09 点击数:
各单位:
近年来,教育系统广大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第一线,在深化课程改革、加快宝山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敢于开拓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本系统广大青年承担起教育发展的重任,以实际行动为宝山教育作出新的贡献。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局团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本系统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表彰名额
评比表彰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10名;评比表彰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提名20名。
三、评选表彰标准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思想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在广大青年教师中起到了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广大师生、家长的喜爱,是学生的亲密朋友。
3.具有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能认真推进二期课改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能刻苦学习教育、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科学知识,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的改革实践,取得突出成绩,曾获得区(含区)以上各类先进称号及奖项。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忱支持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及广泛的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乃至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献计献策并作出贡献。
5.身体健康,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学习、生活。
三、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阶段(5/8-5/24):各单位通过召开青年教师大会,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十佳青年”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单位党组织同意上报局团工委。
2.提名阶段(5/27-6/7):局团工委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提出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区评审组对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人选。
3.公示阶段(6/10-6/14):在正式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征求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
4.评审阶段(6/17-6/21):召开评审会议,审核并确定第四届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及“十佳青年提名”人选。
5.表彰阶段(9月初):本次评选出的“十佳青年”和“十佳青年提名”人选,将在今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评选表彰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广泛听取和征求广大青年教师的意见,严格把握推荐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2.各单位限报1名;自荐申报者,请直接与团工委联系。
3.报送内容:
(1)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bjtgw2012@126.com(具体样张见附件1)。
(2)个人简历。标题为“×××同志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等。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600字(控制在一页纸内),纸质稿一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bjtgw2012@126.com(具体见附2)。
(3)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形象生动,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第三人称)。纸质稿一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bjtgw2012@126.com。(具体见附2)。
4.格式要求:(具体见附2)。
5.以上材料请于
联 系 人:王燕平;联系电话:66592557(兼传真);
联系地址:宝杨路158号A409室(邮编:201999);
邮箱地址:bjtgw2012@126.com
附件:1.第四届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2.第四届宝山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及推荐材料样张
区教育局团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