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03 16:59:30 点击数:
各语委成员单位、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根据《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宝山区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2013宝语委5号)的文件精神,区语委将举办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之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参赛组别及要求
综合组:各委办局、街镇工作人员
教师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学生组:
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
小学二组(4—5年级)
中学组(包括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比赛内容和程序
1、内容要求
所选内容不限,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作品需使用硬笔(钢笔或水笔,小学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
2、比赛程序
(1)各委办局、街镇作品直接上交语委办,作品数量不超过8份。
(2)学校比赛要求
各校组织教师、学生参赛,对上交的作品进行遴选,选送教师作品不超过5份,学生作品按组别各上交2份。
(3)区级遴选
区语委办组织专家进行评比,评选个人等第奖、优秀组织奖及学生组教师指导奖。
3、上交作品
请各单位语言文字专管员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发送至宝语委邮箱(bsyw2008@126.com),并于5月17日前上交作品至宝山区语委办。
地址:宝杨路158号 联系人:米维艳 电话:66592862
附件:1、2013宝山区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之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汇总表
3、上海市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宝山区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
宝山区语委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