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22 21:52:18 点击数:
各学校、其他单位:
本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今年9月15日全国将举行2013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岗位实际持证情况请及时指派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在统计岗位上但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亦可参加考试。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已取得统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但仍需要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报名及培训组织形式
须参加培训人员请于
(三)考试科目与培训辅导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培训辅导的内容与考试科目相同。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培训时间为2013年6月—9月。
(四)考试日程与发证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
具体时间安排:
0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试卷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市统计局负责考务、阅卷及发证等工作。
(五)收费标准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两科收费:560元。
单科收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培训费400元。
《统计法基础知识》培训费220元。
培训费用在报名时由经委培训中心统一收取。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2013年)一式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寸(外框不大于
4.具备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合格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5.需要参加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上一年度有效成绩单(如遗失可在《上海统计网》——“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栏目中查询后打印)。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经委培训中心(宝城二村6号)
联系人:(经纬培训)
(区统计局)高纯 56600656
(区教育局)顾春华 66592920
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