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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局办1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4-07 18:02:42 点击数:

各学校: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公治通【201377号文,近期,国家公安部将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联合开展春季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也将会同市教委组成工作组对各区(县)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见附件)。希望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于415日前完成自查。未按规定配备钢叉、橡胶棒的学校,于420前按规定配备;保安使用不规范的学校,于61前务必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要求配备保安。自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即时整改。

 

                                       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4月7

 

附件:交叉检查重点内容

 

 

 

 

 

 

附件:交叉检查重点内容

一、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

1、专兼职保卫人员和专职门卫、保安员配备情况,门卫和保安员是否年富力强,是否适应岗位需要。寄宿制校园有无专职宿舍管理教师;

2、是否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

3、保安员是否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校园技防物防设施建设

1、校园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

2、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情况,以及落实专人值守情况;

3、校园视频监控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

三、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建立情况;

2、是否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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