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25 17:06:54 点击数:
各学校红十字会:
为贯彻上海市红十字会沪红发【2012】72号文件精神,规范募捐箱管理工作,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请各有关学校将标明“***红十字会”或“***红十字”字样〔含上海市红十字(会)、宝山区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的募捐箱集中在3月28、29日两天交至宝山区红十字会(樟岭路2号)。
联系人:沙亚珍(36070687)、李攀(66789066)
宝山区红十字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