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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宝山区文明单位登记表的通知(局办08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11 23:12: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宝山区文明单位(2011-2012年度)登记表已开始填写。请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清楚。

1、每个单位填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各项表格及相关单位名单见附件)。

2、表格上盖章(填表单位的名称要和本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能出现黑章。

3、第一页为封面,最后一页为白色封底。

4、上海市文明单位、宝山区文明单位表格打印尺寸为A4纸大小,插入页码,应用胶水粘在左侧边线上(如一本书),表格上不能出现订书钉和回形针(请务必检查粘贴牢度,避免干后脱落。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过时不候)

5、各单位填表时须在电脑上输入,不要手写(表格可根据实际字数进行调整),基本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固定值22。请注意格式段落、页边距等,保证表格的规范及美观。

6、表格内“所属镇、街道、委办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栏内都填写“宝山区教育局”;“所有制性质”包括“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两种;“党组织负责人”和“创建活动主管部门”应填写本单位党(总)支部(负责人),其中幼儿园应填写上一级学区党总支或联合党支部;“联系人”一栏则填写主要负责同志。

7、表格内的“主要创建成果”最好写在栏内,尽量不要附页,如实在填写不下,可以将此栏顺延。

8、各项表格中的“自评分”由单位填写,“评估分”由局党办填写。

9、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务必对表格进行审核,确认完全符合上报要求。于2013320(周三)之前将表格上报教育局党办。建议带好表格电子稿及公章,如有问题当场修改,以免延误上交时间。

10、局党办将在收齐各单位登记表的基础上统一填写“评估分”,并按顺序整理上交区文明办,时限为2013325(周一)之前,且过时不候。若因相关单位表格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做或延迟上交局党办而造成该单位无法按时上交区文明办,后果由相关单位自负。

 

附件1宝山区第十六届文明单位(2011-2012年度)登记表

附件2上海市第十六届文明单位(2011-2012年度)登记表

附件3本系统第十六届(2011-2012年度)市、区文明单位名单

 

联 系 人:局党委办公室  周璟;联系电话:66592557(兼传真);

联系地址:宝杨路158A409室(邮编:201900;

电子邮箱:zhouj0901@126.com

                                      

 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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