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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宝山区“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的紧急通知(局办0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1-09 17:05:06 点击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212月以来,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44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17,市政府就浦东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务必举一反三、防患未然。18上午,我区连续发生了三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惨剧。为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就贯彻落实《宝山区“除火患、保平安、促工作”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成立以正职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校级领导共同抓,严格落实责任制,将所有可能引起火灾场所及项目落实到人。

二、立即行动,不留死角。各单位务必要在110日下班之前完成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学校无力整改的,立即向教育局基建管理中心报告。主要检查内容:1、对学校电路进行检查;2、学校除空调外,不得使用其他取暖设施;3、寄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吹风、热得快、取暖器等;4、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足,对过期的立即更换;5、使用压缩煤气的学校,要检查货源渠道是否正规,且不能有“三合一”现象的存在。

三、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各单位在近期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宣讲、观看录像、宣传画廊、黑板报等形式和载体,让全体师生都充分认识防患火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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