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宝教通知 >> 教育通知

关于第五次发放“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郊区镇校任教奖励金”的通知(局办49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24 23:47:58 点击数: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鼓励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本市郊区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任教,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教〔20086号)要求,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到郊区镇校任教奖励金”的申报名单已通过市教委审核。请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登录人事工作管理平台下载发放名册,按名单上“发放金额”进行发放。

注:本次发放核发统计时间为2012630。如人员及岗位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人事科,同时按情况考虑可否继续申报核发。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21224

 

 

附件:第五次“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发放涉及单位

 

宝虹小学

罗店中学

美兰湖幼

陈伯吹中学

罗泾镇中心幼

申花幼

工读学校

罗泾中心校

盛桥中心校

金锣号幼

罗泾中心幼

盛桥中学

菊泉学校

罗泾中学

石洞口小学

刘行新华实验学校

罗南中学

小天鹅幼

刘行中心幼

罗阳小学

扬波幼

罗店镇幼

马泾桥新村幼

 

罗店中心校

满天星幼

 

  • 沪ICP备
    10030286号-3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Copyright 2018 Shanghai Baoshan District Education Institute All Right Reserverd

地址:宝山区宝林路29号 邮政编码:201999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36210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