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24 23:46:50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市将开展201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检验。
一、年度检验时间
本次年度检验时间定为
二、实名制信息维护与网上年检相互关联
事业单位应在2012年12月26日前对实名制信息进行维护(相关说明详见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ydjsh.cn“实名信息操作指南”)。
三、年检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盖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
2、2012年度工作总结一份(1-3张A4纸,加盖单位公章);
3、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一份(复印至A4纸大小,含结算前、后两张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012年底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一份(复印至A4纸大小,经营性事业单位提交损益表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012年度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2表)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申1表)(含“申1表-表
7、2012年底纳税交款书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含个调税);
8、《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9、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单位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本单位事业单位证书上的各事项,有相关变更的必须先办理办更手续后才能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联系人:陆琴 石生桃
联系电话:56600645,56691011*1152、1153
联系地址:密山路5号A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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