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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技防、人防工作的通知(局办49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19 22:55:18 点击数:

20121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简称DB-31),就学校技防及人防作了明确的要求。但在区公安分局日常检查及教育局综合科组织的抽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大修、校安工程学校不能及时恢复安装110紧急报警按钮和门房间视频监控系统;二是视频监控设施发生故障后没有及时报修;三是部分学校未按DB-31的要求落实保安人员。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就技防设施维修及保安使用作如下规定:

1、新建、大修、校安工程学校110报警装置及门房间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在校舍使用前安装调试好。责任主体:区管学校由基建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镇管学校由镇教委负责。

2、技防设施发生故障,学校必须第一时间报修,经费由学校负担。如数额较大,学校负担有困难,学校先行垫付,然后再申请拨款。区管学校向教育局计财科申请,镇管学校向镇教委申请。

3、保安使用必修严格按照DB-31的要求配备,即学生在校期间配备二名保安,晚上配备一名保安。自201311起,所有区管学校的保安由符合资质的保安公司负责派遣,门卫管理由保安公司负责。除值班保安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校内。镇管学校尚未根据DB-31标准配备保安的,必须于201311配足配好。

学校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河南光山县及美国康州校园伤害事件再次警示我们,安全意识、安全防范、安全措施一刻也不能松懈,请各单位加强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宝山教育和谐稳定。

                                     宝山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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