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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山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局办4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12 17:14:04 点击数:

为贯彻国家、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宝山区教育局决定对全区中小学目前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就具体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

2009-2011年度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为契机,积极寻找有力突破口和实施载体,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有效促进学生良好行规的养成和基础文明道德的提升,努力实现学校的教育理想和价值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树立了一批学校行为规范教育的典型,推广和辐射行为规范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各中小学行为规范教育的深入开展,整体提升全区行为规范教育的水平。

调查对象:全区中小学

三、调查内容:

(一)德育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与成效(附件一:表1

要求:一是学校要突破学科模式,努力体现实践性特征。校本课程要立足学校,在学校视野下努力整合各类课程资源。从这一意义上说,学校各条线工作、各项活动,都可为德育课程建设提供丰富的资源。其基本策略是: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努力创新德育实践体系的多种实现方式。二是要突破学校局限,努力实现校本课程的资源整合。学校应成为校本课程建设的主体。反映学校独特文化与本土特点的资源可以逐步进入课程。从德育校本课程建设的现状来看,不少学校努力体现学校特点,通过课程建设,引导德育走出“大一统”“一律化”的局面,从而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践。三、突破传统思维,努力创造校本课程的多样化方式。

(二)示范项目的研发探索、教育举措与实践成效(附件二:表2

要求:在行为规范教育和训练的实践过程中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示范项目是中小学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学校应该依据校情和学生实际需求,自主研发探索,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行为规范教育举措,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效,以示范项目为窗口,推广行为规范教育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调查程序:

1、学校自查汇总阶段(20121215截止)

各中小学自查汇总后填写专项调查表1、表2,文本盖好校章于上报截止时间前上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曹蓉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专用邮箱:bsdyxx@126.com

2、分类汇总阶段(20121215——20131月)

  区教育局委托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对调查表进行分类统计、汇总总结。对相关学校及其内容进行梳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3、区级层面经验介绍交流(20133月)

区教育局将举行宝山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专项工作交流汇报活动,选取部分中小学进行“德育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与成效”和“示范项目的研发探索、教育举措与实践成效”的经验交流分享会

4、区级层面示范校创建专项工作检查。(时间另定)

  五、工作联系:

联 系 人:曹  蓉(13611843742

联系地址: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团结路29号文华楼507

 

附件:

1宝山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专项调查表1

2宝山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工作专项调查表2

 

 

宝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一二年十一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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