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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012年度考核的通知(局办4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05 17:18:32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宝教党[2010]19号文的精神,现将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012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教育系统第三届首席教师(教研员)、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第五届教学能手。

二、考核组织

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各校各司其职,分层按类做好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其中,教学能手由学校负责考核,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由局人才办负责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建立机构。学校建立由党政工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个人总结。骨干教师对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宝山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考评。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局人才工作小组下发的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见附件1),结合本人履职情况、自评和教职工民主测评、学生问卷调查情况,提出学校考评意见。

(四)专家评议。局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考核,提出考评意见。

(四)材料上报。

1教学能手由学校考核结束后,将“履职情况表”(一式一份)报局人才办备案。

2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由学校考评结束后,将“履职情况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局人才办。

各学校还须填写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考核材料一并交局人才办。

(五)汇总审核。局人才办汇总各类骨干教师学校考核结果,报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讨论审核。

(六)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由各单位张榜公示。

四、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材料时间:2012111416日,上午830下午430

(二)受理材料地点: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文华楼409室。

    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56786964

 

附件1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2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表

附件3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学校汇总表

 

 

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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