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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局办3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13 21:28:26 点击数:

各学校:

为做好下半年语言文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年度有关语言文字比赛奖状及奖品(见附件1)将下发至各块长处,请获奖单位于912914到本学块块长处领取。

2.请各校按照《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宝语委[2012]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并根据文件要求及时间截点上传相关文件资料。

3.中职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10月中旬,请相关中职校于10月10日到语委办领取准考证。

4.推普广场宣传活动定于916(周日)上午9:3010:30在罗店镇美兰湖广场,请罗店镇各中小学根据罗店镇教委部署组织本校“啄木鸟”小队积极参加(旗帜由语委办于活动当天上午统一发放)。

5.经典诵读集体比赛(教师组)定于923(周日)上午8:30在吴淞中学五楼剧场准时开始(参赛名单见附件2),报到时抽签。

6.各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学)认真完成汉字文化传播大赛,做好答题上传工作。

7.关于汉字创意大赛,请有关学校根据教研室通知认真准备参赛作品,语委办将于十月中旬集中安排评选。

 

附件:1.2012语言文字相关比赛获奖名单     

2.经典诵读比赛参赛学校名单

 宝山区语委办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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