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8-29 16:50:31 点击数:
各委办局、街镇,各学校:
自1998年以来,推普周已连续成功举办了14届,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9月第三周是第15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2〕1号)和《上海市语委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语委〔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将宝山区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引导社会树立主体性与多样性和谐统一的语言观。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建设滨江新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活动要求
1.突出宣传主题。各单位需总结工作成绩,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推普周的大众知晓度和宣传影响力。本届推普宣传活动要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广泛深入开展。要继续大力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总体思路要求,选择最适合的活动形式,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努力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2.突出宣传重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各级各类学校等重点领域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公务员、职工、师生素质的重要抓手。各机关要以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为出发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实践活动。学校可以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3.创新宣传方式。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各街道和各行业系统应继续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各学校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和部署,做好上述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区语委在推普周期间开展的以下活动:
1.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试点评估单位(体育局、友谊路街道)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单位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及测评工作。
2.继续开展2012宝山区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组织各委办局、街镇、学校参加经典诵读集体诵读比赛;组织开展试点学校(高境二小)经典诵读总结、展演活动;组织开展“汉字文化传播和创意设计大赛”(中职校、中学)。
3.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创建工作。结合2012年语言文字规范化合格街区创建活动,开展“街镇学校齐牵手,共创语言新环境”活动(附件1),联合工商、城管、公安、市容等部门对相关领域开展社会用字集中执法活动。
4.组织中职校做好201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各委办局、街镇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罗店美兰湖广场推普宣传活动(罗店镇及相关学校)。
各机关、街道、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届推普周活动,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根据宣传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做好上述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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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语言文字块长信息表
宝山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