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6-25 21:33:35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
2011学年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为确保学生暑期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溺水教育。根据沪教委青【2012】16号文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紧急通报》的通知要求,请各校在放假前集中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做到“四不一会”即: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二、交通安全。1、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2、教育学生及家长不拼乘、租用无校车证的车辆;3、自行上下学的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各校车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使用校车。
三、防火安全。1、对电线线路全面排查一次;2、对用气安全全面排查;3、寄宿学校要对住宿学生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开展教育。
四、防范教育。1、学校开展一次防诈骗专题教育;2、学校要教育学生如何防盗;3、切实加强上下学期间门卫值勤工作;4、放假前,发一封有关假期安全告家长书。
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