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区教育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5-02 10:33:58 点击数:
各有关学校校长: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关于对区县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31号)以及市教委、市政府教育
会议重要,请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特此通知
(备注:有重要材料须各校自行带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2年5月2日
附:样本校名单
呼玛路小学
宝山实验小学
陈伯吹中学
华师大杨行中学
月浦实验学校
高中:行知中学、上大附中、宝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