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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资格培训通知(局办1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4-10 21:41:48 点击数:

 

各学校、其他单位:

    本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包括从事人事劳动工资填报各类事业统计报表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请及时指派人员参加报名培训。

一、报名及培训组织形式:

1、各单位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请于20124135月8(节假日除外)到宝山区教育局(宝杨路158号)A227当面递交《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彩色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培训工作由宝山统计学会委托区经委培训中心承办,具体有关开学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将于530之前发至各学员本人。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培训时间为20116月-9

二、考试日程与发证

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16

具体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230-153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收费标准

培训总费用:560元,其中培训费490元,代办费70元 。

单科收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培训费400元,《统计法基础知识》培训费 220元。

培训费用由经委培训中心开学第一天统一收取

四、报名地址:

宝山区教育局(宝杨路158号)A227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6659292066592930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统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

 

附件:《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宝山区教育局

                            2012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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