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3-31 00:19: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实施意见》(宝教党【2010】19号文件)要求,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区级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津贴核定工作已经结束,现请实施绩效工资的区管义务教育学校按名单及津贴核发数将经费做进5月份工资单绩效工资“其他奖励”一栏中,其他单位待经费下拨到帐后直接核发给本人。
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单及津贴核发数通过邮寄给各单位。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