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3-13 18:14:22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以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表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精神,决定举办2012年宝山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
二、主题内容
活动主题:艺彩缤纷 欢乐校园
本次艺术节活动将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区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三、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根据上海市学生艺术节的活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次艺术节活动共设四个项目五个专场比赛:声乐专场(其中包括合唱专场、小组唱和表演唱专场)、舞蹈专场、校园剧专场、朗诵专场。各个项目分设小学组和中学组两组,中学组包括初中、职校和高中。
五、比赛要求
1、合唱专场
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唱一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组唱、表演唱专场
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专场比赛
表演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专场比赛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专场比赛
形式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报名要求
1、宝山区合唱特色项目学校、区学生艺术团(合唱)、宝山区中小学集体性歌唱活动示范校和先进校必须参加合唱专场比赛;
2、每个学校在五个专场比赛中至少任选两项参加比赛;
3、每一专场比赛每校只能报送一个节目;
4、参赛报名表(见附件)请于
七、时间安排
1、2012年3-4月,各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2、2012年5月10-11日,区举行集中展示、评比活动;(比赛安排另行通知)
3、2012年5-6月,举行宝山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展示与颁奖活动;
4、2012年6-7月,组织优秀节目参加全国第四届学生艺术节上海市展演活动;
八、奖励办法
1、各专场比赛设小学组、中学组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组委会将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国第四届学生艺术节上海市展演活动;
3、对组织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有特色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将作为年底评选“2012年宝山区学生艺术教育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之一。
宝山区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