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28 22:20:35 点击数:
各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的试行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区公务员局有关会议要求,经教育局研究,定于3月1日“局党委中心组(扩大)报告会”结束以后继续召开“宝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工作会议”,请原出席报告会的各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务必继续参加。(注:各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会议另安排在3月2日举行)
宝山区教育局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