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1-11 21:37:16 点击数:
各中小幼、成职校、其他单位: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退休教职工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体现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爱护,现接区公务员局通知,将有关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共享费及春节共享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终一次性共享费
1、发放范围:
2、发放标准:4800元/人
3、发放办法:要求对应2011年1月—12月,在春节前由学校自行完成发放。即按照2011年退休的月份数,每月按400元发放:
例:2011年1月份及以前领取养老金的教职工按
400元×12个月=4800元发放
2011年2月份领取养老金的教职工按:
400元×11个月=4400元发放
……
2011年12月份领取养老金的教职工按
400元×1个月=400元发放
二、2012年春节共享费
1、发放范围:
2、发放标准:1000元/人
3、发放办法:在春节前由学校自行完成发放
三、经费来源:
请各学校在已经做进的2012年学校部门预算退休教职工共享金人均8100元额度中发放。
请镇管学校参照执行。
宝山区教育局计财科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