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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011年度考核的通知(局办5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1-29 17:17:44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宝教党[2010]19号文的精神,现将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011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教育系统第三届首席教师(教研员)、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第五届教学能手。

    二、考核组织

    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各校各司其职,分层按类做好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其中,教学能手由学校负责考核,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由局人才办负责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建立机构。学校建立由党政工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个人总结。骨干教师对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宝山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考评。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宝教党[2010]19号文”规定的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结合本人履职情况、自评和教职工民主测评、学生问卷调查情况,提出学校考评意见。

    (四)材料上报。

    1、教学能手由学校考核结束后,将“履职情况表”(一式一份)报局人才办备案。

    2、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由学校考评结束后,将“履职情况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局人才办。

    各学校还须填写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考核材料一并交局人才办。

    (五)汇总审核。局人才办汇总各类骨干教师学校考核结果,报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讨论审核。

    (六)结果公示。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由各单位张榜公示。

    四、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材料时间:2011年12月12—16日,上午8:30—下午4:30;

    (二)受理材料地点:宝山区教师进修学院文华楼409室。

     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56786964。

 

 

    附件1:宝山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表

    附件2: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学校汇总表

 

 

宝山区教育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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