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1-03 20:29:03 点击数: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接区委宣传部通知,根据全年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现定于2011年11月初至12月上旬,在本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群众性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11月3日起至12月上旬
二、宣讲内容
宣讲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主要精神
三、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11月初)
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结合区委宣传部统一提供的教案和课件(具体可至党办公共邮箱dbzlxz@126.com下载),研究策划本单位主题宣讲内容和形式,并完成备课。
2.实施阶段(11月初—12月上旬)
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利用教工大会、政治学习等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精神宣讲;其中长江路地区党建研究分会将由区委党校教师统一对全体党员进行宣讲。
3.总结阶段(2011年12月中旬)
宣讲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上报宣讲活动反馈表(具体见附件)及相关照片(请以“单位和时间”重命名),于12月15日前,电子稿发至邮箱zhouj0901@126.com。
联系人:周璟;联系电话:66592557;
邮 箱:zhouj0901@126.com。
附件:宣讲活动反馈表(样张)
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