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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2011年退休人员“重阳节”实物通知(局办37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9-21 19:24:05 点击数:

 

各中小幼、成职校、其他单位:

    现接区公务员局通知,为欢度重阳节,让广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会区委、区府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现将“重阳节”前实物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1年10月5日在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

    发放价值200元/人的实物。

    三、发放办法:

    由各学校、单位严格按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在敬老节前自行组织发放。

    四、经费来源:

    各区管学校单位2011年部门年初预算已做进退休教职工共享金额度人均8100元。2011年1月1日已发放600元,春节前一次性发放4800元,2011年春节已发放1000元,5月1日已发放600元,冷饮费发放300元,10月1日已发放600元,本次发放实物200元,也请在以上额度中支付。

    请镇管学校参照执行。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宝山区教育局计财科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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