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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 “十佳”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01 14:34:08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十佳”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小学班主任的理想信念与职业追求,加强优秀班主任建班育人先进经验的交流共享,促进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化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宝山区“十佳”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区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十佳”班主任10名,区“十佳”班主任提名10名,区优秀班主任100名左右,并从区“十佳”班主任中遴选出若干名班主任参加上海市优秀班主任展示交流活动。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2.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建班育人成绩突出,在温馨教室创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3.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相关论文,或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德育相关科研成果奖。或近5年来在市区组织的各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4.注重班主任专业理论的学习与专业能力的提升,积极参加市、区各类班主任培训活动(参加市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区骨干班主任高研班、新秀班、工作室培训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十佳”班主任

在符合优秀班主任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

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2.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在温馨教室创建、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很强的教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相关论文或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德育相关科研成果奖。或近5年来在全国、长三角、上海市、宝山区组织的各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

4.充分发挥班主任骨干的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参与市、区级班主任培训工作。近五年来曾担任校级以上(含校级)班主任培训任务,带教成绩突出。

三、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二)坚持注重评选过程,弘扬先进的原则。学校在评选中要把提升师德、树立先进典型贯穿始终,以评促建,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可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同时利用各种途径与方法,加强对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班主任的荣誉感和社会知晓度。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分为学校评选、区级评选、审核公示和表彰奖励。

  (一)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组织本校班主任参与区十佳班主任、区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在6月10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每校限报1名。  

(二)区级评选

 6月份区域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并组织区“十佳”班主任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审核公示

 评选结果经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作出公示。

(四)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对区“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以及百优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工作

   1.建立评选工作小组

在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学院德研室牵头,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学校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积极宣传,规范操作,做好候选人推荐和材料审核、报送工作。

  2.材料报送要求

【区“十佳”班主任】申报表(附件1)

【区优秀班主任】申报表(附件2)

*典型事迹不超过3000字;

*须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3.其他

“十佳”班主任申报表、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填妥后须候选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1份(含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于6月10日之前送至宝山区教育学院文华楼306室曹蓉老师收。(文件名分别是:2023区十佳班主任评选+学校+姓名或2023区优秀班主任评选+学校+姓名)

联系人:曹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2023530

附件1: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十佳”班主任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宝山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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