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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校开展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学校卫生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27 17:13:55 点击数:

关于中小学校开展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学校卫生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

    接上级通知,请宝山区内各中小学校按照工作指南开展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的学校卫生自查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卫生自查表》递交至教育局(宝杨路158号)1楼服务中心学生发展科信箱。

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学校卫生自查工作指南

一、自查内容、标准及方法

(一)教室采光

1.教室采用南北朝向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4.1 学校教室的朝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2.采光方向符合要求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4.1 学校教室的朝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3.教室设有窗帘并能正常使用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4.4 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教室内。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4.黑板表面以耐磨无光泽材料制成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4.4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4 b)书写板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以防止反射眩光。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5.教室室内各表面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4.5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6.教室采光窗外无明显影响采光的遮挡物

(1)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4.3.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小时。5.1.9.1教学用房中,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该标准现行版5.0.5规定,采光设计,应注意光的方向性,应避免对工作产生遮挡和不利的阴影。)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二)教室照明

1.完成教室光环境改造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改善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08]28号)、《关于2009年继续开展改善本市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40号)、《关于2010年继续开展改善本市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36号)等文件或者学校根据自身改造计划完成教室光环境改造的,填报完成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

2.教室装设人工照明并能正常开启,照明灯管长轴垂直黑板面布置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5.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5.7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5.4灯具按教室纵向(灯具长轴垂直于黑板)均匀布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1.1教室灯具安装宜采用长轴垂直于书写板布置。特殊情况时,在统一眩光值满足本标准的规定条件下,可采用长轴平行于书写板的安装方式。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3.黑板设有局部照明灯并能正常开启,照明灯管长轴平行黑板面布置,黑板灯采用有非对称光强分布特性的专用黑板灯具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5.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6.1.2采用有非对称光强分布特性的专用黑板灯具。6.4灯具平行于黑板安装。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4.黑板照明灯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回路开关控制,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可分别调节照明、照度

(1)标准:《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6.5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回路开关控制,在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可分别调节照明、照度。《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8b)具有投影仪显示终端的教室里书写板灯具应单灯控制,智能终端控制教室除外。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5.教室不采用裸灯照明,照明灯开启后无肉眼可见频闪和闪烁现象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5.7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5.11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内防止频闪效应和闪烁现象。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6.教室照明灯具出光面低于电扇,并使用刚性安装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1.3灯具出光面应低于吊扇,且应使用刚性安装。

(2)方法:现场查看后依据标准判断。

7.定期维护和更新损坏、有缺陷的光源和灯具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3.1a)应定期维护和更新损坏、有缺陷的光源和灯具。

(2)方法:现场查看核实后依据标准判断。

8.每学期清洁照明装置表面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3.1b)应每学期清洁照明装置表面。

(2)方法:现场查看核实后依据标准判断。

9.书写板(含黑板)灯具距书写板面平行间距宜不超过80厘米,距书写板上缘垂直距离宜大于20厘米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1.2书写板灯具距书写板面平行间距宜不超过80厘米,距书写板上缘垂直距离宜大于20厘米。

(2)方法:现场测量后依据标准判断。

检测方法:采用钢卷(直)尺等测量工具,测量黑板或书写板灯具与黑板或书写板面之间的平行间距,测量黑板或书写板灯具下缘与黑板或书写板上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10.教室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米

(1)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5.7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米。《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5.4灯具距课桌垂直距离不低于1.7米。

(2)方法:现场测量后依据标准判断。

检测方法:采用钢卷(直)尺等测量工具,测量教室照明灯具灯管下缘与课桌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米

(1)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5.2.2.2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米。

(2)方法:现场测量后依据标准判断。

检测方法:采用钢卷(直)尺等测量工具,测量教室最前排课桌的前缘与前方黑板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2.新建、改建、扩建完成的教室照明,在正式启用前,对教室照明检测合格,检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书写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眩光、百勒克斯照明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2新建、改建、扩建完成的教室照明,在正式启用前,应由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具体检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书写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眩光、百勒克斯照明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

(2)方法:查看相关检测报告后依据标准判断。

13.每学期教室照明复测合格,复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书写板面照度及均匀度、色温和显色指数

(1)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539-2020:4.9.3.2每学期学校应进行教室照明的复测,具体检测项目不少于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书写板面照度及均匀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

(2)方法:查看相关检测报告后依据标准判断。

二、自查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自身检查。

(二)建议兼顾不同年级、结构、层次、朝向、采光方向的教室。

(三)依据相关标准,按照自查表认真自查,自查结果符合打√,不符合打×,不符合的描述具体问题。

(四)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及时报送自查情况表。

  

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采光照明卫生自查表.doc


 宝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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