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29 12:05:00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含中职):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国家和本市对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关于举办2022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法〔2022〕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本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宪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至12月8日(星期四)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三、宣传内容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实际安排。
四、具体安排
(一)宪法晨读
12月2日上午,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第九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上海也将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连接同步参与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9:20-9:45 宣布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中小学校(含中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广泛发动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无需接入视频会议)、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宪法宣传周其他活动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本市也将举办第三十四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学校可结合“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开展宪法法治主题知识竞赛、辩论赛、征文、书画作品征集、微视频征集等特色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要统筹做好宪法宣传周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学校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照片、视频等),于12月9日(星期五)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bsyfzx2019@126.com。
区教育局联系人:综合治理科李笑琳,电话:66592639 13621653702(微信同号),地址:宝杨路158号A119室,邮编:201999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附件2:2022年宪法宣传海报
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