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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天使杯”2022年宝山区学生艺术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发展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23 10:24:51 点击数:

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升青少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拟定于2022年9-11月期间举办“2022年‘阳光天使杯’宝山区学生艺术作品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二、活动主题

本次比赛以“爱的传递”为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在特殊时期感受了亲情之爱、师生之爱、邻里关爱......在艺术实践中让爱传递!

三、活动对象

宝山区各中、小学生均可参与

四、活动规则

1.项目

本次评选设绘画、书法、篆刻、工艺美术4个项目,每个项目下设小学组、中学组。

2内容

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3.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0×80cm或69×69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尺寸均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 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以上作品均无须装裱。

工艺美术:平面作品为4开(40×60cm),

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30×30×50cm,

冲印7寸照片参加评选(17.78×12.7cm),照片为白色背景。

4.要求

(1)参赛作品须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篆刻和工艺美术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五、参赛方式

1.作品送稿时间:2022年10月26日(周三)9:00-15:00

2.地点: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

3. 作品数量

学校类别

书画作品

工艺美术、篆刻作品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

不超过10幅

不超过4个

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不超过12幅

不超过5个

美术特色学校(普通学校)

不超过15幅

不超过8个

美术特色学校(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不超过18幅

不超过8个

4. 要求:

(1)请各学校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进行报送。指导教师请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书法篆刻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区号+项目+组别+编号”。

(2)送稿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附件1)。

(3)发送电子参赛汇总表及工艺美术作品电子照片(2M 以上的JPG图片)至邮箱baoshanyishu1@163.com

(4)联系人:王晓菲 56695052

六、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市级参赛。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比赛不退稿,请各学校将作品以照片形式备份。

2.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将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部分市级获奖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9月

附件1-2022宝山区阳光天使杯艺术作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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