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1:07:40 点击数:
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落实普法育人、立德树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以更好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与活动。
区教育局联系人:综治科 李笑琳 电话:66592639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的通知.pdf
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