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建工作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23 13:25: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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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本轮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2022年度工作的通知》(沪文明办〔2022〕6号)精神,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现就上一轮上海市文明校园年度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促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6月-2022年7月中旬)
各现有上海市文明校园(见附件1)根据《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普教版)》(附件2)开展自查,找问题、补短板,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同时形成文明校园自查报告(范例见附件3)。
(二)督查阶段(2022年7月中下旬-2022年8月)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开展督查并形成文明校园督查报告,以区文明委名义将督查结果报市文明办,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借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对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要对标创建标准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复查工作,扎实做好文明校园日常动态管理,推动相关活动常态化,同时做好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存档。
(三)加大宣传,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通过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等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亮点和成效,宣传文明校园创建中的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局面。
自查报告纸质版(2021年1月—2022年6月)加盖公章,请于7月4日(周一)下午5:00前报区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宝杨路158号1楼党建工作科信箱,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66592557),同时将自查报告、能展现文明校园创建特色活动高清照片5张(备注活动时间年月日、活动主题、活动地点),统一文件名:“上海市文明校园年度复查+学校名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jyxwxczx@126.com。
关于做好上一轮(2019-2020年度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年度复查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1:2019-2020年度(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名单.doc
附件2:《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普教版)》.doc
附件3:2019-2020年度(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年度复查自查报告(模板).docx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
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