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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宝山区复工复产 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的通知

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5-21 16:18:07 点击数:

各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宝山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复工复产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一次班子会议,认真分析各单位面临的防疫和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分级风险管控责任。

二是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强化工作部署落实。要根据《宝山区复学复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方式步骤、时间节点、防范措施和责任分工等。

三是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对教职工提出防疫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明确各项要求。

四是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是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强化风险管控。要加强技防、消防、危化品、疫情防控、水电气、校车、运动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方面的排查力度,对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六是制定一个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完善防疫特殊时期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复工复产时段的值班值守,保证充分的应急救援人员(队伍)待岗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到位,以备不时之需。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好学校复工复产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

附件:《宝山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附件:宝山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pdf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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