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14 15:13:14 点击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宝山区教育局拟定于2022年3-5月举办“2022年宝山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少年宫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双减’后的我们”为主题,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艺术作品为载体,在“双减”背景下于丰富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中,感受美、发现美、践行美。
三、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69×46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摄影:单张照,尺寸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数码作品要求:JPG格式,大小在2~3兆。)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2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4.评选方式
本次比赛由各学校组织报名和初评工作,区级组委会评选本区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到市级参赛。
四、参赛方式
1.作品送稿时间:2022年4月20日(周三)8:30-15:00
2.地点: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
3. 作品数量:
学校类别 | 绘画、书法/篆刻作品 | 摄影作品 |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 | 不超过6幅 | 不超过3个 |
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8幅 | 不超过4个 |
美术特色学校(普通学校) | 不超过10幅 | 不超过5个 |
美术特色学校(9年一贯制学校、完中) | 不超过12幅 | 不超过5个 |
幼儿园 | 不超过3幅 | 不超过2个 |
4.要求:
(1)本次比赛请各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和发动,并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报送区赛。指导教师请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书法篆刻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区号+项目+组别+编号”(微信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送稿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附件1)。本次比赛不接受快递送稿(农场学校除外)。
(3)4月20日(周三)前发送电子汇总表,及摄影作品(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命名)至邮箱baoshanyishu1@163.com。
(4)联系人:王晓菲 56695052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市级参赛。
六、其他事宜
1.获得市级比赛一、二等奖的作品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区级比赛不退稿,请各学校将作品以照片形式备份。
3. 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请确保学校所有学生知晓。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