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建工作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09:35:0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务、宣传思想、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本区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期限
2021年度“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等四大类(其中党务工作者类、思政教育工作者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类由各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组织申报;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由区教育局组织申报)。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鼓励提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关于中小学党务和德育工作者类的申报条件:
1、本类别面向本区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党务工作者、德育工作者、思政课专任教师等三支工作队伍。其中德育工作者包括德育干部、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等。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三、选题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三)项目研究成果要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并加强成果转化。
(四)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阳光计划”。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选题要求进行申报。已经入选过“阳光计划”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2022年3月7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一份封面盖章(党组织章)纸质版送至党建工作科A411或A415办公室,过期不受理。
(三)组织评审要求。区教育工作党委将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遴选出上报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项目,入选的项目将及时反馈申报单位。
联系人:陈洁霓 联系电话:66592512
附件:2021年度“阳光计划:申报书
20220228——2021年度“阳光计划”申报书.docx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20220228——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区级).docx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