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宝教通知 >> 教育通知

关于落实《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做好2022年新学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08:05:08 点击数: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的通知要求,现就各学校做好2022年新学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后服务对象覆盖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劝退”。安排多种类型的素质教育活动,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家长意见征询

开学初,学校可通过纸质或线上方式向家长发放课后服务意见征询单(征询单参考模板见附件2);原则上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全面需求征询,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需求征询频次;在参与学生相对固定的基础上,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统筹解决好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问题;征询单不得包含强制、禁止等影响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的文字表述;在进行征询时,不得附加与“愿留尽留”“弹性预约”相悖的语言引导或暗示。

(二)建立课后服务排片表

各学校应根据“两小时算三课时”要求,制定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场地开放、形式安排、负责人员等五要素的课后服务“周排片表”,并将“周排片表”通过网络平台上报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上传“周排片表”另行通知)。由学校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确需到校外活动场所的,应提前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的沟通协调,确保平稳、安全、有序。

(三)实施“三类”课程

1.自修课程。由学科教师为学生作业答疑解惑,加强对学科作业与练习的及时反馈、订正、面批等。学校也可按年级、学段等提供多学科答疑教室,供学生主动提问、自主选择。对学科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补缺补差。班主任、导师和学科任课教师等要做好针对性帮扶,对个别学有困难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辅导。

2.自选课程。学校利用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课程、“快乐30分”拓展活动、项目化学习活动等内容与形式,形成包含各类素质教育活动的自选课程供学生及家长选择。同时,注重用好区域校外教育资源(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和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源,不断丰富自选课程内容和形式。

3.同侪课程。学校课程资源不足的,教育局将通过“未来宝”相关栏目陆续上传“同侪课程”教学视频,学校可在“430-530”时段组织学生以“同侪课堂”的方式学习相关课程。同时,鼓励各学校积极拍摄、上传本校开发的特色课程资源,作为区级“同侪课程”,进行课程共享。学校也可灵活运用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丰富线上资源,如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上海市中小学“空中课堂”、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络平台等,拓展课后服务在线教育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定位

课后服务内容不能替代课程计划中的课程,严禁将课程计划内的课程转移到课后服务时段进行(课程计划中可安排在课后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及每周一次35钟体育活动除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

2.人员管理

课后服务人员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学校要做好教职工参与意愿的征集工作,围绕安全管理、活动安排、运行保障等方面尽量精准测算校内课后服务的岗位需求。学校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组织发动、辐射带动作用。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职工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等,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3.班级管理

学校可根据学生参加数量、服务内容等情况,在保证服务质量和学生服务体验的前提下,综合采用行政班、年级内混班、全校混班等组织形式,一般课后服务各课程班每班不少于2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学生、教师走班等组织形式,提升课后服务组织与管理效率。学校应综合利用各类教室、体育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教育教学空间资源,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空间场地、教职工不足的学校,可探索周一至周五分年级、分时间、分区域开放。为方便学校安全管理,可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安排各班级分批有序离校。

4.安全保障

学校应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党政管理职责、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学生课后服务细则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防设施设备配置,消除监控盲区。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课后服务期间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学校可探索学生多种食物补充方式,可采取学生自带、学校自主供应、集中配送等不同形式,解决参加晚托学生的饮食需求。要探索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加强校园出入口和校园通道的灯光、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和建设,保障学生离校安全。

四、质量保障

教育局将通过随机调查、网上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也将通过数据核查、专题调研、责任督学日常督查等方式了解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学校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学生、家长满意度调查。对校内和校外人员实施的课后服务进行过程监控,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附件:

            1.《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docx

            2.学校课后服务征询单(参考模板).docx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2223


  • 沪ICP备
    10030286号-3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学院 Copyright 2018 Shanghai Baoshan District Education Institute All Right Reserverd

地址:宝山区宝林路29号 邮政编码:201999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36210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