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基教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09:25:43 点击数:
为持续、有序推进本区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高品质实施,现决定于2021年12月起开展“上海市宝山区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案例评选”活动。
一、案例征集对象
全区初、高中(含九年一贯制、完中)参与综评工作相关人员。
二、案例征集内容
(一)关于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简要介绍校本实施方案,如设计理念、实施策略、过程管理、资源保障(社会实践资源等),如何将综评方案与学校原有课程方案整合等,将学校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从典型事例、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题中选取一个撰写,主要包括学校在某方面的理念与工作计划、实际组织与实施情况(如信息记录真实性、校级指标的确定及公示情况)、取得的成效、反思与建议等方面,可将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探究性学习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1.典型事例:学校在指导学生撰写与遴选典型事例、自我介绍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2.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学校在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德育活动、劳动教育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学校在开展体育与艺术活动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校在开展探究性学习、指导学生撰写探究学习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社会考察报告、创新作品说明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5.其他:如校本化的综评信息记录平台设计与使用,录入上海市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校级活动、奖项等。
(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运用
基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或结果信息的分析,提出用于促进学生发展(自我管理、兴趣培养、学会学习,生涯规划)、教师因材施教、学校课程教学与管理、校内外协同育人等方面的建议,取得的成效、反思与建议。
三、案例征集要求
1.标题自拟。题目设计角度新颖,主题凸显,体现实践性、探究性。
2. 主题明确。每则案例要有重点的介绍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或者教师指导情况,或者学校实施工作情况,无需面面俱到,围绕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或者个人的亲身实践进行撰写,总结提炼出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规律。
3. 鼓励原创。对于涉嫌抄袭的文章,一经查证取消作者参评资格及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资格。
四、案例征集办法
1.征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校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选送征文总计不超过10篇,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2.凡参加案例征集活动的征文,由学校收齐后,以“校名+初/高中综评案列征集”为文件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bsjyjjjk@163.com)。
五、案例评选过程
1. 评审方法:成立专家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征文评审。
2.征文奖项:以入围征文的5-10%为一等奖、15-20%为二等奖、30-35%为三等奖。获奖文稿择优推荐在《宝山教育》杂志发表。
3.组织奖:按照学校参与征文和交送征文的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钱璟
联系电话:66592931
宝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