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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宝山区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案例评选”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09:25:43 点击数:


为持续、有序推进本区初、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高品质实施,现决定于202112月起开展上海市宝山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案例评选活动。

一、案例征集对象

全区初、高中(含九年一贯制、完中)参与综评工作相关人员。

二、案例征集内容

(一)关于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简要介绍校本实施方案,如设计理念、实施策略、过程管理、资源保障(社会实践资源等),如何将综评方案与学校原有课程方案整合等,将学校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从典型事例、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题中选取一个撰写,主要包括学校在某方面的理念与工作计划、实际组织与实施情况(如信息记录真实性、校级指标的确定及公示情况)、取得的成效、反思与建议等方面,可将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探究性学习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1.典型事例:学校在指导学生撰写与遴选典型事例、自我介绍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2.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学校在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德育活动、劳动教育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学校在开展体育与艺术活动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校在开展探究性学习、指导学生撰写探究学习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社会考察报告、创新作品说明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5.其他:如校本化的综评信息记录平台设计与使用,录入上海市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校级活动、奖项等。

(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运用

基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或结果信息的分析,提出用于促进学生发展(自我管理、兴趣培养、学会学习,生涯规划)、教师因材施教、学校课程教学与管理、校内外协同育人等方面的建议,取得的成效、反思与建议。

、案例征集要求

1.标题自拟。题目设计角度新颖,主题凸显,体现实践性、探究性

2. 主题明确。每则案例要有重点的介绍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或者教师指导情况,或者学校实施工作情况,无需面面俱到围绕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或者个人的亲身实践进行撰写总结提炼出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规律。

3鼓励原创。对于涉嫌抄袭的文章,一经查证取消作者参评资格及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资格。 

四、案例征集办法

1.征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校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选送征文总计不超过10篇,截止日期202231日。

2.凡参加案例征集活动的征文,由学校收齐后,以“校名+初/高中评案列征集”为文件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bsjyjjjk@163.com

五、案例评选过程

1. 评审方法:成立专家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征文评审。

2.征文奖项:以入围征文的5-10%为一等奖、15-20%为二等奖、30-35%为三等奖。获奖文稿择优推荐在《宝山教育》杂志发表。

3.组织奖:按照学校参与征文和交送征文的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钱璟

联系电话:66592931


宝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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