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1:38:05 点击数:
关于推进宝山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区应急局、区民防办会同区教育局制定了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表(附件一),请相关单位执行。表内权属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的,由单位所属镇教委负责推进工作。权属单位为区教育局的(友谊街道:宝林三小、广育小学;吴淞街道:吴淞实验学校、泗东小学、永清路小学;张庙街道:红星小学、通河二小、虎林路小学;月浦镇:月浦三小、同达小学、石洞口小学;罗泾镇: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宝山双语学校;罗店镇:罗阳小学、美兰湖实验学校;顾村镇:民办顾教小学;庙行镇:华师大宝山实验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推进工作。
1.请任务表内权属单位为区教育局的学校,于12月8日(下周三)前,在进校门口显眼处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样式见附件一表格后,尺寸、大小由各单位自行设定。镇管学校听从所属镇政府安排。
2.请任务表内权属单位为区教育局的学校,于下周二下班前,填写《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直接设置)》《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备案表(直接设置)》(附件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交至区教育局A211,李金昆(66592862)。镇管学校听从所属镇政府安排。
填写说明见附件三。
附件二:
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直接设置)资 料--认定表和备案表.doc
宝山区教育局学生发展科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