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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的通知

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2:51:39 点击数:

各学校:

中小学学生艺术团是艺术人才培养的“蓄水池”,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本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进一步推动宝山区中小学生艺术团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宝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

二、评选标准

(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向真、向美、向善、向上”为宗旨。坚持正确的办团方向,办团目标明确,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树一流团风,创一流水准,建一流团队。

(二)加强思想建设,树立良好的团风,引导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所在学校及市级、区级各类文艺活动,促进团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应发挥区内示范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加强与区内其他学校对接,带动区内相关艺术项目的建设发展。

(三)组织机构健全,由单位领导分管艺术团工作,有专人负责艺术团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定期研究艺术团各项工作。

(四)每年根据本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及排练时间。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艺术团实际情况和学情。排演作品适合学生,形式丰富、风格多样。

(五)规章制度完善,团队档案资料齐全。有完善的艺术团日常管理制度,含考勤、考核、评优等细则。有科学合理的招收团员制度,每年及时完成新、老团员注册登记工作。招生工作做到有依据、有计划、有步骤,配套相应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团员参加艺术团学习、排练、集训、演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个人档案,并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项目(但不仅限于该5种项目):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朗诵)、美术(含书画、篆刻、设计)。

(七)团员构成合理,各项目团员人数要求为:合唱项目不超过40人;中西器乐项目不超过65人;舞蹈项目不超过36人;戏剧项目不超过25人;美术项目不超过12人。

(八)每年有专项经费支持,有严格的经费预、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制度,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九)有固定的专、兼职艺术教师指导艺术团教学及排练工作,学校将在编教师的教学、排练、管理时间计入工作量,并享有相应的待遇。

(十)所在学校(单位)应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场地,含剧场、排练场地、专用教室等,定期添置必要的相关设备和器具,为学生进行艺术项目学习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每年能创编、排练和演出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新作品,并召开新作品推广会,邀请市区艺术领域专家、艺术团指导老师、师生等观摩研讨新作品。

(十二)定期举办演出、展览相关实践体验活动,辐射区域内中小学校,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每年至少举办1次区级专场展演(或展览),积极搭建区域内学生艺术交流实践体验展示平台,推动本市中小学校校内外学生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

(十三)积极承担区级、市级(含)以上相关艺术活动(赛事)工作任务。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全国级比赛中获得奖项。一般近三年,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赛事)二等奖(含)以上,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赛事)一等奖(含)以上。

三、评选流程

6月中旬-7月上旬   区级申报阶段

7月下旬            区级评审阶段

9月-12月          市级抽检验收、公布名单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申报表(附件1),及申报表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艺术团制度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

(二)申报时间:2021年7月9日16:00前完成申报。

(三)电子材料上传办法:请在申报时间内扫码上传。每个艺术团建1个文件夹。文件无需压缩打包。文件夹请以“学校-艺术团”命名,如“宝山区少年宫-民乐团”。

(四)纸质版材料请在申报时间内送至宝山区少年宫(盘古路428号),联系人:陈老师  56692616


附件1:宝山区学生艺术团申报表.docx


学生艺术团申报二维码.jpg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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