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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的通知

作者:党建工作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11 09:46:42 点击数:

关于第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2021年第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已开始。请于2021630日(周中午12时之前,将你单位今年41日-630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或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视新闻综合频道、东方卫视、上广990、东广、新闻晨报、东方早报、劳动报、青年报等20中央和本市媒体上刊播发布的、涉及你单位的正面报道,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请在邮件“主题”一栏注明“2021×××单位第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上报”) 

联系人:王韵骁    联系电话:66592557 

邮 箱bsjyxwxczx@126.com 

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 

2021611 

2021年第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

单位: 

刊播时间 

刊播媒体 

新闻标题(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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