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建工作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11 09:46:42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2021年第二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已开始。请于2021年6月30日(周三)中午12时之前,将你单位今年4月1日-6月30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或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视新闻综合频道、东方卫视、上广990、东广、新闻晨报、东方早报、劳动报、青年报等20家中央和本市媒体上刊播发布的、涉及你单位的正面报道,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请在邮件“主题”一栏注明“2021年×××单位第二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统计上报”)。
联系人:王韵骁 联系电话:6659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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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党建工作科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第二季度对外宣传报道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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