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10:06:47 点击数:
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局关于开展2021年宝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宝安委办〔2021〕3号)文件精神,我们将于6月1日至30日与全国同步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活动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开展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大家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同时,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结合学校实际,以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和主题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力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向好,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隐患排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从源头做好治理,对于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做好细化分类,形成任务进度表,分阶段进行集中攻坚,要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创新方式方法,集中组织“6.16安全宣传日”
各单位要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在“6.16”当天通过电子宣传屏、广播、校园网、班会、升旗仪式、安全专题课、校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增进师生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另外,各单位在活动当天要针对性的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从而提升全体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工作联动,全面打好安全工作“组合拳”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切实推动安全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学校要会同护校民警、法制副校长等组织开展安全法规宣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各学校还要结合暑期安全教育,及时制定宣教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月”工作更深入。我们也将适时组织开展消防管理员、危化品管理员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相关管理员专业水平。
五、注重经验推广,确保安全宣教有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同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并把好的做法以及相关视频、图片等电子版资料,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并于7月2日前通过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完成“统计表”的上报工作(以平台下发任务为准)。
附件:宝山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