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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第三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08:15:00 点击数:

宝山区第三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评审结果公示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的要求,根据宝山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办法》现定于2021年518日至521日期间,对宝山区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宝山区心理健康教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A213室

联系人:杨陈瑜    蔡晓燕     66592870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518

附件

宝山区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名单

小学:5所

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第二中心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科创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中心校

 

中学:6所

上海市宝山区鹿鸣学校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宝山大华实验学校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

   上海市行知实验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宝山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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