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体卫艺科科 来源:宝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08:15:00 点击数:
宝山区第三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评审结果公示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7〕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的要求,根据《宝山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估办法》,现定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1日期间,对宝山区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宝山区心理健康教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A213室
联系人:杨陈瑜 蔡晓燕 66592870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宝山区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名单
小学:5所
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第二中心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科创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中心校
中学:6所
上海市宝山区鹿鸣学校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宝山大华实验学校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
上海市行知实验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宝山实验学校